國資委對央企金融衍生品業務開始實施臨時監管機制 |
據消息人士透露,中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經開始針對中央企業金融衍生品業務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機制,其中包括對以前不受監管的境外場外交易進行監管。這顯示,在經歷多次中央企業境外金融衍生品損失事件之後,中國官方加強瞭對境外金融衍生品業務的監控。 不願透露姓名消息人士向道瓊斯通訊社表示,國資委已經下發建立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臨時監管機制的通知。根據新機制,中央企業開展金融衍生品業務需要向國資委進行備案;而中央企業進行境外場外交易和增加衍生品交易品種也需要得到國資委的核準。不過,該人士沒有透露新機制的其他詳細情況。 而國資委新聞處未透露姓名官員則表示不清楚此事。原國資委副主任李偉在2009年末時曾發表文章披露,截至2008年10月底,央企從事金融衍生品業務合約市值為1250億元,形成瞭114.0億元的浮動凈虧損(浮盈49.8億元,浮虧163.8億元),究其原因,企業追逐高額利潤套利投機是要害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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