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

工行前員工私賣“理財產品” 村民1200萬剩800萬

工行前員工私賣“理財產品” 村民1200萬剩800萬

工行前員工私賣“理財產品” 村民1200萬剩800萬


  【中國經營網綜合報道】繼華夏銀行員工涉嫌違規代售理財產品遭曝光後,更多的銀行理財產品銷售不規范問題逐漸進入公眾視野。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記者獲悉,中國工商銀行浙江金華商城支行(以下簡稱工行金華商城支行)也涉入一起理財產品糾紛案:因為輕信銀行客戶經理的說法,購買瞭所謂工行理財產品,金華市三江街道三路口村的10多位村民共計1200萬元的拆遷征地補償款遭易手和凍結,轉入工行前客戶經理控制范圍,至今仍有4個村民的400萬元款項尚未追回。

  2012年7月29日,村民們購買的這800萬元理財產品到期,年化收益率為10%。工行金華商城支行有關負責人建議他們將到期資金再續買一年。

  考慮到工行是國有大行,又經正規的銀行工作人員推薦,(我們)就在原先800萬元的基礎上,又追加瞭400萬元閑置資金,一並用於購買理財產品。來推銷的業務經理叫鈕華,是工行金華商城支行工作人員。一村民回憶說。

  金華市武義縣公安局 (以下簡稱武義公安局)分管經偵的有關負責人透露,涉案的工行前工作人員鈕華已於今年9月被捕,目前警方已將此案與鈕華涉入的另一起合同詐騙案並案偵查,將全力追回受害人的合法財產。

  工行金華分行辦公室主任邵格良告訴記者,鈕華的確是工行的前員工,但現在已經辭職,且已被警方控制,所以很多情況工行方面還無法核實。

  工行金華商城支行則向記者回應稱,銀行從未發售過涉案的理財產品,一切都是前工作人員背著工行私自進行的。

  北京誠輝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偉指出,鈕華是以銀行職員的身份向客戶推薦產品,是帶有職務性的行為,侵犯瞭儲戶的財產權,理論上應該由其所在單位承擔賠償,然後由銀行向鈕華追償。至於儲戶簽署的購買理財產品的協議,屬於銷售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有針對消費者不利的因素,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編輯: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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