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買房如何支取住房公積金? |
馬頓在衡陽市自來水公司上班,已經工作瞭5個年頭。因為馬頓和妻子暫時住在單位宿舍,後來單位單位統一組織職工團購住房,隻簽瞭一個總合同,單位代收瞭30%首付款,隻有收據。馬頓想咨詢下,團購買房如何支取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持總合同復印件和收據支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馬頓的這個單位團購買房如何支取公積金的問題,小編找來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王科長為他解答:這種種情況是不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因為根據《衡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規定:購買自住住房尚未取得產權的,須憑房產部門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預付30%以上所有房款收據或不動產銷售發票及其他相關資料辦理支取手續。因此隻有在每位購房職工簽瞭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經房產部門備案登記以後,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手續。 根據上述問題,我們可以看出,像馬頓的這種情況,公積金是不可提取的。在以後我們碰到這種問題瞭,我們就會知道我們要如何辦瞭,而不再是茫然無緒。其實提取還是可以提取的,像馬頓這種情況它隻是在所有的合同手續都辦好以後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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