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

財政部重啟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審批

財政部重啟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審批

財政部重啟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審批


  財政部會計司日前佈置2012年工作要點,據悉,今年將修改完善《關於修訂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決定》,並重新啟動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審批,穩步推進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特殊普通合夥轉制工作。

  據瞭解,去年財政部和證監會已下發《決定》的修改意見稿,其中主要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申請條件做出修改,並加強瞭申請材料的要求和對事務所的監管力度。其中在申請條件方面,要求今後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為合夥制或特殊的普通合夥制,並要求上一年度業務收入從不少於1600萬元提升到不少於5000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不少於4000萬元。同時對事務所累計賠償限額和職業風險基金的規模要求,也從原來的600萬元提升到5000萬元。《決定》修改正式通過後,根據新的申請條件,財政部會計司今年將重新啟動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審批,準備對新的一批事務所開放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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