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

銀監會對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作出詳細規定

銀監會對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作出詳細規定

銀監會對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作出詳細規定


  日前銀監會正式公佈《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業務交易指引》,此舉意味著參與股指期貨的機構投資者中又增加瞭一位新成員。根據《指引》,信托公司固有業務不得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信托公司集合信托業務可以套期保值和套利為目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信托公司單一信托業務可以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機為目的開展股指期貨交易。

  對於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信托公司資格,銀監會有著十分嚴格的要求。比如,申請以投機為目的開展股指期貨交易的信托公司,要求最近年度監管評級應當達到2C級(含)以上,且已開展套期保值或套利業務一年以上;具有接受相關期貨交易技能專門培訓半年以上、通過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從事相關期貨交易1年以上的交易人員至少2名,相關風險分析和管理人員至少1名,熟悉套期會計操作程序和制度規范的人員至少1名,以上人員相互不得兼任,且無不良記錄等等。

  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意味信托公司可以從事一項新的業務,這對於信托公司來說是很好的事情。上海一傢大型信托公司的負責人表示。據瞭解,該公司目前已經為參與股指期貨進行瞭前期準備,包括人員、IT系統等,目前我們正在設計相關產品,股指期貨將會是我們未來很重要的一塊業務領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