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星期二

不及時信披 錢江摩托被罰30萬

不及時信披 錢江摩托被罰30萬

不及時信披 錢江摩托被罰30萬


26日,錢江摩托發佈公告稱,由於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等已被證監會查實,證監會對公司下發瞭30萬元的處罰通知,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萬元和3萬元不等的處罰。

據瞭解,證監會於2011年6月25日向錢江摩托下發瞭《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違規事實包括:2009年5月18日上午,溫嶺市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對錢江摩托遷建有關政策進行討論和研究,明確瞭補償政策標準。而錢江摩托於5月18日下午收到市政府的電話通知及5月18日、19日媒體報道市政府會議內容之後,未按照規定履行披露義務。至2009年9月17日,錢江摩托才發佈《關於全資子公司部分廠區搬遷的公告》,將美可達公司和益鵬公司涉及搬遷及補償事宜予以披露。

證監會認為,該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林華中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副董事長陳筱根、董秘林先進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