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廣東統戰部原副部長黃少雄等人被裁定不予減刑-減刑假釋案-廣東統戰部原副部長

廣東統戰部原副部長黃少雄等人被裁定不予減刑|減刑假釋案|廣東統戰部原副部長

廣東統戰部原副部長黃少雄等人被裁定不予減刑|減刑假釋案|廣東統戰部原副部長


廣東公示減刑假釋案裁定結果

  南都訊 記者任先博 今年年年初,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首次公示733件擬減刑假釋案件。近日,該網站發佈《減刑假釋案件裁定結果公示》,其中,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黃少雄等11人被裁定“不予減刑”。

  今年1月中旬,廣東省高院在其網站上公示瞭受理刑罰執行機關(監獄)提請對733名罪犯減刑的案件。近4個月後,近日,省高院網站又對這733名提請減刑的罪犯的裁定結果進行瞭公示,其中11人被裁定不予減刑,其中包括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黃少雄。另外722名被裁定準予減刑的罪犯中,對於刑罰執行機關提請的減刑建議,法院大多數予以滿足,但並沒有完全“滿足”,不少罪犯獲得的實際減刑刑期低於或高於監獄部門提請減刑的刑期。

  此外,據省高院網站,公示期限為2014年5月8日至5月14日。如對裁定結果有異議,可於公示期限屆滿前向廣東省高院反饋。反饋方式為:將書面投訴意見在公示期滿前提交到法院資料收轉中心或投寄到法院,法院地址為:廣州市天河區員村一橫路9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二庭,郵編510655。

  (具體名單,可登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http://www.gdcourts.gov.cn/gdcourt/front/index.jsp)

(原標題: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黃少雄等11人被裁定不予減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