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對婚姻出現問題的傢長的建議:已經分居或離婚的傢長

對婚姻出現問題的傢長的建議:已經分居或離婚的傢長

對婚姻出現問題的傢長的建議:已經分居或離婚的傢長


  在孩子的內心深處,父母是絕對不能替換,亦是完美不容傷害的。父、母、子的三角關系,在孩子心裡是不容改變、不容侵犯的。婚姻出現問題的傢長,必須明白這點而行事。簡單地說,夫妻的關系有所改變,不等於父、母、子的關系有改變。它們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對已經分居、離婚的單親傢長,以下的做法會把對孩子的傷害減到最低:

  (1) 把問題限制在夫妻之間的范圍內,當面對孩子時,傢長的角色應保持一致與和諧。

  夫妻之間的事,與傢長和子女維系關系無關。告訴孩子:就算爸媽不和,兩人仍會永遠愛他和照顧他。

  (2) 不要隱瞞事實和欺騙孩子,應該用坦誠的態度與孩子談論問題。包括個人內心感受和事情的進展,都應該盡量對孩子坦誠,保持孩子對自己的信任。

  (3) 向孩子保證傢長之間發生的問題不是他的過錯,而修復的責任也不在他。勿教孩子向對方隱瞞或者故意造謠,兩個大人之間的事,應該隻由兩個大人解決。

  (4) 不管婚姻的狀態如何,雙方都應關心和參與孩子的生活。分居和離婚對孩子是相當有害的,但是如果孩子與兩個傢長都能夠保持定期和良好的接觸,就可以避免一些問題的產生,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5) 應該盡量避免對孩子說另一位傢長的不是,每次對對方的指責都會在孩子的內心引起很大的矛盾與沖擊。如果不得不說,每說一項不是,至少同時說出一項對方的優點。

  (6) 再婚的父母,不應逼孩子稱呼自己的新伴侶為父親或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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