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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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律師稱1000萬撫慰金並不過分|念斌案


















念斌律師稱1000萬撫慰金並不過分|念斌案






無罪釋放三個月後,念斌卻在辦理護照時因身份是“犯罪嫌疑人”遭拒。  法制晚報訊(文/記者 王選輝) 昨天下午,福州中院就念斌案國傢賠償舉行聽證,念斌代理律師就賠償數額的理由向法院作出闡述。此前,念斌就其冤案申請國傢賠償1532萬,其中包括1000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念斌代理律師公孫雪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說,按國傢賠償法規定,福州中院是作為賠償義務機關來代表國傢進行賠償,所以他們要求賠償的金額中,包括8年來福建所有的司法機關對念斌造成的傷害賠償。  福州中院賠償委員會法官聽取意見後表示:將在法律框架內盡快作出賠償決定。  福州中院:盡快依法賠償  念斌因為刑訊和服刑落下瞭病根,身體一直不適,沒有親自到現場,念斌的姐姐念建蘭在兩位律師陪同下,到福州中院參加聽證。  中院方面派出的是賠償委員會的3名法官。  念斌於去年12月25日向福州中院提交申請,要求國傢賠償人民幣15321605.15元。同時,還要求福州中院在多傢指定媒體公開向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申請賠償數額最大,達1000萬,包括請求人被4次判處死刑的精神撫慰金500萬、其父母在錯案期間去世的精神撫慰金500萬。  公孫雪向法晚記者介紹,昨天當面計算的賠償總額比原來少一點,賠償“申請人傢屬8年租房費用”由38.5萬元改為36.96萬元;另一方面,念斌計算的被限制自由天數為2935天,法院算的是2936天,實際將多賠償一天。  現場聽證時,念建蘭及兩名律師向3名法官闡述瞭申冤過程、各項費用支出,以及賠償訴求的理由。  法官聽取意見後表示:將在法律框架內盡快作出賠償決定。  公孫雪說,按照國傢賠償法規定,法院在受理當事人賠償請求2個月後必須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念斌是在去年12月25日提交申請,應該在今年2月底就會出結果。  律師詳解100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  公孫雪說,按國傢賠償法規定,福州中院是作為賠償義務機關來代表國傢進行賠償,所以他們要求賠償的金額中,除瞭福州中院,還包括8年來福建所有的司法機關對念斌造成的傷害賠償。  昨天,公孫雪向福州中院法官詳細說明瞭100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情況。  “念斌先後4次被判瞭死刑,這個是史無前例的,每一次判決都會對念斌造成新的損害,而且4次死刑是在不斷疊加的,是在原來的傷害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公孫雪說,這4次判決對念斌造成的傷害不能簡單相加,作為法院要充分考慮到這個案子的特殊性。  除瞭4次死刑判決外,念斌案還有一次被送至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公孫雪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念斌案死刑不核準的裁定是在2010年10月28日做出的,但是2011年4月7日才正式向念斌宣佈。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已經有明確結果瞭,還拖瞭半年才告訴他。這半年念斌怎麼過的?”公孫雪說,念斌身邊關著的很多也是死刑犯,每天清晨6點被帶出去,7點就被執行瞭。  在死刑復核這個階段,每天凌晨3點念斌就開始睡不著,被恐懼給嚇醒。直到現在,念斌已經被無罪釋放半年瞭,每天到凌晨三四點仍睡不著,還是處於煎熬之中。  對念斌精神上的打擊除瞭4次死刑判決和一次死刑復核外,還有另外一個重要傷害——這個案子折騰瞭8年。8年時間裡,念斌父母先後去世。“不能養老,不能送終,可以說連死刑犯的待遇都沒有,這也是一種巨大的精神打擊。”公孫雪說。  公孫雪說,念斌被關的時候,兒子隻有4歲零5個月,出來的時候已經13歲瞭,這個過程中,念斌的父親角色是缺位的,不能撫養、不能教育、不能給孩子安全感,孩子還被別人說成是“殺人犯的兒子”,“他回傢半年瞭, 兒子到現在為止都沒叫他一聲爸爸,作為一個父親,這該有多難受?”  公孫雪說,這100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分解到每一次傷害來看,“要求並不過分。”(原標題:念斌律師:1000萬撫慰金並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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