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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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應已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和以前一樣|養老金|養老金改革


















官方回應已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和以前一樣|養老金|養老金改革






  中新網1月19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談及事業單位已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問題時表示,現在改革第一條是改制度模式,不再由本單位自己來直接發養老金,而改成社會化發放,待遇將更有保障。  本次改革明確,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並執行新的待遇調整辦法。對此,胡曉義解讀稱,這個問題涉及幾個方面:第一,老人的待遇是不是有保障,這個回答是明確的,原來發多少錢還發多少錢,不會改變。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將來養老金調整的時候,還會跟著調整。第二,這個錢誰來發,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的老人是不是單位發?現在的改革第一條是改制度模式,不再由本單位自己來直接發養老金,而改成社會化發放。對於所有單位,包括自收自支單位所要履行的責任,就是按照國傢規定的基數和比例繳費,然後為職工按照規定的基數和比例代扣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本單位的退休人員按照國傢規定的基本養老金是由改革後形成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不再由本單位來發瞭,待遇更有保障。  胡曉義指出,各個單位差異很大,有的事業單位的撫養比非常高,比如老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很多,現在不堪重負。參加改革以後,實際上單位按照20%繳費、個人按照8%繳費,責任就盡到瞭,這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就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實際上減輕瞭負擔。當然也有一些新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很少,原來光供養這幾個退休人員花不瞭多少錢,但是現在按照20%+8%繳費,實際一看拿出來的錢就比原來隻支付退休人員的退休費要拿得多,會增加現實的負擔。但是撫養比要不斷提高,就單位本身而言是縱向的財務平衡,對全社會而言是橫向的財務平衡,實際上是為將來所有單位平衡這種負擔打下瞭制度基礎。(原標題:官方:事業單位已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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