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唯一住房認定標準:外省市有房不算 |
【中國經營網綜合報道】據京華時報消息,近日,北京國五條細則出臺,自3月31日起,北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北京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北京向其出售住房。個人轉讓住房個稅按照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傢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此外,細則明確,將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但沒有明確具體的提高比例。 通知規定,即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暫停網上簽約,責令限期整改,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傢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傢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 據北京日報4月3日消息,我在北京交社保剛滿5年,但在老傢已經有瞭兩套房,最近老說全國房地產信息聯網,會不會影響到我在京購房?昨天,江蘇籍鄒先生致電本報,詢問和唯一住房有關的認定標準。從多方求證後獲悉,雖然全國數據聯網勢在必行,但按照現行政策,唯一住房按照納稅區域計算,鄒先生在老傢的兩套房不會影響其在京購房的優惠政策。 鄒先生在北京工作數年,如今已經有瞭購房資格,京十九條出臺後,想找機會在城內買一套便宜的二手房,又擔心數據聯網以後自己在老傢的房子被計算在內,不能再享受在京購買首套房的利率、稅收優惠政策。 如果我想在北京買房,是不是得把老傢的賣瞭,再在北京購買的住房才算成唯一住房?鄒先生問。 據查詢,文號為國稅發[2007]33號的《國傢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房屋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傢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納稅人僅擁有一套住房。而納稅人如果有配偶,配偶名下需在同一區域內沒有住房。 這也就是說,如果購房人在京連續繳納5年社保或個稅,名下又沒有北京的住宅,之前也沒有過在京貸款購買住宅,符合購買一套房的標準,將可以享受首套房的相關優惠。北京房協秘書長陳志說,在全國范圍內,京十九條屬於較為嚴密、嚴格的落地政策,因此可見會對房地產市場價格產生一定的影響,鄒先生在京購房屬於剛需,可以考慮看準機會購房。 鄒先生所擔心的另外一個問題,則是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後,是否會影響到其在京購房。陳志說,目前全國主要城市已經基本實現瞭聯網,電子信息化方面已經沒有什麼障礙。但這一套體系主要是為政府決策提供數據服務,也是未來一種主要的查詢手段,暫時不會影響到唯一住房的認定。 在未來的房地產市場中,確實應該考慮到購房人在各地的房產情況,但如果購房人在一個城市已經工作多年,確實存在購房居住需求,政策也應該滿足這種合理性的訴求。陳志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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