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資產”寫入財報尚不可行 |
碳資產正成為一個熱門的話題。日前,國際綜合報告委員會(IIRC)提出,創造一個全球認可的會計可持續發展框架,將氣候變化對公司經營的影響在財務報告中列出,而且企業對這些碳資產的估值也可以進行交易,將碳排放量轉變為資產。 然而,即使拋開其他污染物,單從二氧化碳排放來衡量,上述倡議的可行性也遭到質疑。要求企業節能減排並不容易,很多時候要強制實施。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而該倡議缺乏強制性,即使訂出一個標準,也缺乏權威,怎樣解釋標準,怎樣說服企業接受?這些都是問題。而且,在碳交易機制尚不完善的情況下,怎樣對企業的碳資產進行估值,也是問題。現在全球二氧化碳交易主要存在兩個體系,一是發展中國傢和發達國傢之間開展的CDM機制,二是歐盟的碳排放交易市場。林伯強稱,我國正在加快推出排污權交易,但國內的碳交易機制尚未推出,估計要慢一些。如果不能交易,碳資產不能變成錢,又怎麼在財報上體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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