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

邊民攜物品入境免稅額從1000元上調至8000元

邊民攜物品入境免稅額從1000元上調至8000元

邊民攜物品入境免稅額從1000元上調至8000元


  海關總署11月30日發佈並施行的《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規定:邊境地區居民通過互市貿易進口的生活用品(列入邊民互市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的除外),每人每日價值在人民幣8000元以下的,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而修改前的《邊民互市貿易管理辦法》則規定,邊境地區居民每人每日從邊境口岸或從邊民互市貿易區(點)內帶進的物品,價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對超過1000元不足5000元和超過5000元的,分別則按照不同的辦法規定征收。這是這幾個月以來,中國稅務機關和海關比較少見的降低居民、企業或是入境人士稅賦義務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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