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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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考擬不分文理:750分中450分可考多次|高考


















廣東高考擬不分文理:750分中450分可考多次|高考






  熊丙奇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教育廳廳長羅偉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首次公開披露廣東高考改革方案的具體細節,包括不分文理,750分中450分可考多次獲得。如果新的廣東省招生考試制度方案上半年審議通過,將對今年入讀高一的學生實施該新方案。  廣東在中央高考改革路線圖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改革方案,打破“一考定終身”的高考模式,改革方案讓考生“三年早知道”,其積極意義可圈可點。但是高考改革點多面廣,具體改革路徑還需細化和優化,而其中可能面臨問題亦有待厘清。  而眾所周知,錄取制度才是高考改革的核心和關鍵,如果隻改革科目,卻不改革錄取制度,科目改革的價值會被消解。像3+3科目組合改革,如果錄取時,還是按照3+3科目總分錄取,這和以前的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有本質的區別嗎?從表面上看,這給瞭學生科目選擇的權利,可是,由於高考錄取還是按總分,因此,學生還是會功利地對待科目的選擇,同時,整個學校還會繼續保留應試教育模式。  而且,由於學業水平測試的合格考和等級考將在高中學習期間進行,因此,學生要在高一時就確定自己的選考科目,在這種情況下,3+3科目組合,除瞭有文理混搭形式上的意義之外,從實質上講,還是會讓學生聚焦高考科目,知識結構單一的問題無法得到解決,再加上如果大學都按專業招生,並根據專業提出科目要求,整個高中學習會與倡導學生綜合全面發展相背離。  外語和學業水平測試可以多次考也是如此,多次考的目的是為打破一考定終身,但是,如果要取最好一次成績計入總分錄取,這就讓一考定終身,變為多考定終身。由於所有考試(統一高考、學業水平測試)都服務於一次集中錄取,因此學生的高考壓力沒有減輕,隻不過將其延長到整個高中三年。  我國教育規劃綱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都曾明確提到,高考改革,要推進考試招生相對分離,實行高校依法自主招生。但對於推進招考分離、學校自主招生,社會輿論多有顧慮,擔心這會制造招生腐敗,帶來高考不公平。以筆者之見,隻要政府和高校各司其職,切實推進招考分離,非但不會影響高考公平,還會促進高考公平。  對於政府來說,應履行宏觀管理職責,把考試組織權交給社會機構,把招生自主權交給大學,同時制定考試、招生規定,並要求所有大學公開詳細的招生信息,對不按規定公開信息的學校實行嚴肅問責。而對於大學來說,在獲得招生、辦學自主權之後,要建立依法自主辦學的治理結構,包括推進行政權、教育權、學術權分離,就招生事務來說,建立獨立的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標準,並監督落實。  其實,把高校自主招生放在高考之後,就是一個推進招考分離的好機會,高校可以把高考成績作為學生申請自主招生的依據,大學則結合高考成績、學生中學學業成績、中學綜合素質以及大學面試考察,綜合評價錄取,如此一來,考試、招生分離,建立多元評價評價體系,也引導中學走出應試困境,關註學生個性、興趣的發展。  為此,期待廣東在制訂高考改革方案時,能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納入立法程序,更期待廣東的高考改革,能在招考分離方面有實質性突破。如果如此,廣東的高考改革,雖在上海、浙江之後,但仍可開創新的局面。(作者系知名教育學者)(原標題:打破“一考定終身” 高考改革還可有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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