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日星期一

臺灣欲大力開展兩岸特色金融服務

臺灣欲大力開展兩岸特色金融服務

臺灣欲大力開展兩岸特色金融服務


  臺灣新任行政院負責人陳沖6日在就任後的第一次行政院會中表示,馬英九在黃金十年全面建設的六大施政主軸中,金融發展是其中一項,推動策略之一是循序推動兩岸金融往來,包括以兩岸經貿為基礎,發展具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陳沖指示陸委會、臺灣央行、金管會等相關機關辦理,由金管會統籌規劃。

  金管會高層7日表示,所謂具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主要是指兩岸相對具有比較利益部分。為發展具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金管會研擬逐步松綁相關法令限制,包括繼開放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承作人民幣業務等貿易融資的開放後,接著將在資產配置上開放,包括法人及自然人在人民幣資產配置上的松綁等。例如,法人部分,未來可進一步開放DBU承作人民幣業務,目前DBU還不能辦理人民幣業務,一旦DBU可辦理人民幣業務,將可推出各種人民幣理財商品,如人民幣存款、匯款、基金,及人民幣計價保單、信用卡等。由於國內DBU承作人民幣業務涉及貨幣清算協議,未來中央銀行等相關單位也會積極促成貨幣清算協議的簽訂。

  投信基金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的投資上限,現行不可超過基金凈資產價值的30%。投信業者去年底與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座談時,已當面爭取取消上限限制,金管會將洽陸委會等相關單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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