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或延長“突擊入股”的鎖定期 |
在創業板公司上市前夜突擊入股,一年的解禁期過後就會獲得數十倍的投資回報,創造出資本市場上不斷出現的身價暴增的神話,深受創業板投資者詬病。 不過,在最近一次的保薦代表人培訓會上傳出消息,為瞭使這一行為得到有效的控制,證監會擬通過延長突擊入股股東鎖定期等措施妥善解決。招股說明書刊登前1年內入股的,鎖定期從之前的1年延長至3年。 根據2008年10月執行的創業板新股上市規則,對於在發行人刊登IPO招股說明書前12個月內以增資擴股方式認購股份的持有人,要求其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由之前的36個月縮短至12個月,現在看來這個期限太短瞭。證監會延長這一鎖定期雖然還隻是傳聞階段,但已經說明管理當局對這一問題已引起重視。 雖然金融監管的手段往往滯後,但是也未必不是亡羊補牢,隻要政策目標盯住這個環節,這條路子就斷瞭,結果一定會很有效。實際上,這個問題也很嚴重,因為這也是國際熱錢的重要管道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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