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將大力度推進煤炭企業的兼並重組 |
由山西開始的煤炭企業兼並重組也將在內蒙古展開,新華網17日從內蒙古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部門瞭解到,近期內蒙古出臺瞭一系列優惠政策,以促進煤炭生產企業兼並重組。按新政策,凡是具備條件的兼並主體,內蒙古將優先支持其通過上市、發行債券、股權轉讓等方式籌集發展資金,優先申報和爭取國傢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等資金,並在機械化改造、資源整合上給予支持。 內蒙古還將把兼並重組後新形成的煤炭生產企業,列入重點運輸保障范圍。其中,兼並重組後的產能超過1000萬噸、尚未設立鐵路運輸戶頭的企業,經批準後將賦予戶頭。兼並重組後產能超過2000萬噸的企業,則優先滿足鐵路運力。此外,兼並規模超過500萬噸以上或者相互兼並重組產能超過1000萬噸的煤炭生產企業,可按照不超過其已有儲量總和的20%的標準,將煤礦周邊的空白資源預留給兼並重組後新形成的煤炭企業作為後備資源。 兼並重組後形成的產能超過3000萬噸或者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的煤炭生產企業,在全自治區已經具備開發條件的規劃區內預留後備資源。內蒙古還規定兼並重組後達到一個礦區一個主體開發條件的煤炭企業,可將所在礦區內的空白資源預留為後備資源。內蒙古計劃到2013年底將地方煤炭生產企業的數量控制在80-100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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