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0日星期日

銀行外部審計監管細則9月出臺

銀行外部審計監管細則9月出臺

銀行外部審計監管細則9月出臺


  銀監會財務會計部副主任胡永康在13日召開的第四屆註冊會計師論壇上透露,為進一步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銀監會已制定完成《銀行業金融機構外部審計監管指引》(下簡稱《指引》),預計下個月就會出臺。

  胡永康表示,外部審計是銀行監管的重要補充。外部審計的一些信息有助於銀行監管機構有針對性地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財務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此次金融危機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已經采取多種措施改進銀行外部審計質量。

  《指引》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確保外部審計的質量。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委托具有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和良好聲譽的外審機構進行審計。二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配合外審機構開展審計工作。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瞭解外部審計程序及質量控制要求,為外部審計機構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提供合理保證,同時應當與外審機構充分溝通,及時瞭解審計進展情況。三是要求銀行監管機構與外部審計機構加強配合。《指引》要求銀行監管機構通過舉行雙方或三方會談方式加強與外審機構的溝通和交流。四是強調對審計結果的利用。銀行監管部門要關註外部審計反映的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重視並積極整改外部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將整改結果報告銀行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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