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星期三

監管層繼續采取措施打擊變相放貸

監管層繼續采取措施打擊變相放貸

監管層繼續采取措施打擊變相放貸


  監管層打擊變相放貸的努力還在繼續。《上海證券報》1月31日報道稱,從消息人士處獲悉,監管機構擬叫停擔保公司發放委托貸款。目前擔保公司從事委托貸款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方式是擔保公司充當中介收取中介費,通過銀行委托貸款的方式撮合融資方和借款方最終達成借款協議;另一種方式是擔保公司用自有資本金向融資方發放委托貸款,由於擔保公司不能直接發放委托貸款,最終還需要通過銀行委托貸款的形式。而據悉將被叫停的就是以後一種方式進行的委托貸款業務。銀監會等7部門2010年聯合出臺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未明確委托貸款屬於允許或禁止類業務。但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限於國債、金融債券及大型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信用等級較高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以及不存在利益沖突且總額不高於凈資產20%的其他投資。因此很多融資性擔保公司都在以自有資本金向融資方發放委托貸款。

  但一位監管機構的人士明確表示,通過這種方式進行的委托貸款從始至終就是不合法的,監管機構一直就沒有允許過擔保公司從事委托貸款業務。而事實上,擔保公司以自有資金借道銀行向融資方發放委托貸款屬於變相的放貸,這種行為增加瞭系統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從事商業銀行和投資公司經營的存貸款和投資業務是被《辦法》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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