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擬規定學生實習期間發生事故不屬工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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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營網綜合報道】據中國青年網報道,昨天,人社部發佈《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並征求意見。意見明確規定,大中專學生實習期間遭遇的事故傷害,不屬於工傷。 目前,我國每年都有大批大專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到企事業等單位實習。學生實習期間受到的事故傷害是否屬於工傷,此前一直沒有定論。 人社部在此次意見稿中說明,相關部門研究認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之間未建立勞動關系,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 實習學生權益保護可通過購買商業保險等方式解決。2009年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瞭《關於在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通知》(教職成[2009]13號)。明確在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生實習商業保險制度,保障學生實習期間受到事故傷害後的權益。 【編輯:林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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