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劍峰建言財政金融體制改革“頂層設計” |
2013年3月22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陸傢嘴研究基地、上海金融業聯合會和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共同舉辦瞭金融時代沙龍。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陸傢嘴研究基地秘書長殷劍峰博士,發表瞭題為關於我國財政金融體制改革‘頂層設計’的思考的主旨演講。 殷劍峰博士圍繞財政分權的理論與我國實踐,以及金融發展理論和分權實踐兩個方面,在對財政分權理論和金融發展理論進行介紹的基礎上,著重就我國財政體制和金融體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瞭深入剖析,並提出瞭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方向。 第一,財政分權的理論與我國實踐:無形之手、援助之手和攫取之手。關於財政分權理論,存在基於無形之手的第一代財政分權(公共財政)理論和基於援助之手的第二代財政分權(增長型財政)理論。第二代財政分權理論在中國的實踐存在局限性。我國地方財政在分稅制前為企業財政,在分稅制後轉型為土地財政(即經營土地),並經歷瞭基於開發區模式和基於住房市場土地財政的兩個階段。基於住房市場的土地財政,正在從援助之手轉變為攫取之手。通過區分增長型財政和公共財政在支出方面的重要差異,並對地方政府予以財政體制之外的約束,包括投資體制的項目審批制和金融體制中的金融約束,可以防止政府變成攫取之手。 第二,金融發展理論和分權實踐:攫取之手、無形之手、援助之手。關於金融發展理論中的金融壓制論和金融約束論,從另一角度折射出政府在金融發展過程中,從攫取之手轉變為無形之手,再演變為援助之手的歷程。需要強調的是,金融約束與金融壓制存在根本不同,金融約束可以防止政府變成攫取之手。1994年後,中國確立瞭金融約束體制,通過金融約束,控制瞭貨幣超發、信用膨脹和通貨膨脹。但是,2003年以來,出現瞭金融約束弱化和金融分權傾向。 第三,當前財政/金融體制的問題和未來改革方向。財政體制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相互依賴,並互為推進。沒有財政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不可能成功;反之,沒有金融體制改革,財政體制改革也將步履維艱。在財政體制改革方面,建議其一,從增長型財政下的分權邁向公共財政下的分權;其二,將改革的重點放在財政支出的重新分配上;其三,中央財政應該首先承擔全國統一公共品供給的責任,並通過提高要素的流動性約束尚未轉型的地方政府;其四,繼續推進省以下的財政體制改革。在金融體制改革方面,建議其一,從金融約束體制下的分權傾向轉向金融市場化體制下的集權;其二,從宏觀經濟型、資源配置型、結構型的監管轉向謹慎型、組織型和保護型的監管;其三,重新設計條條的架構,避免條條相爭、塊塊得利;其四,金融市場化改革要以財政體制改革為前提,在地方政府尚無約束的情況下,金融約束是必要的,不能過快推進自由化;其五,金融市場化改革要為財政體制改革服務,為硬化地方政府約束,應該限制銀行對地方政府的貸款,讓透明的債券市場成為地方債務融資的渠道;其六,必須註意內部改革和對外開放的先後次序。 |
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
殷劍峰建言財政金融體制改革“頂層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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