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房地產稅免征優惠或被取消 |
9月29日,國務院新一輪的樓市調控政策如期而至,但一隻靴子掉瞭下去,另一隻靴子卻又懸瞭起來,這就是房地產稅何時開征,如何開征。與9·29新政幾乎同步,《城鎮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的修訂工作正在緊張沖刺當中。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住建部一位官員證實,目前,財政部主導的條例修訂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並已進入沖刺階段,但涉及評估、征收手段等方面的原因,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準備,但取消原有《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對城鎮住宅的免征優惠待遇已成定局。 按照財政部的思路,在取消現有《暫行條例》中對住宅的免征優惠後,將對高檔房、大戶型、非自住的住宅,以年為時間單位,征收保有環節稅負,以貫徹國務院堅決遏制樓市投機、投機資本的調控精神。按照目前房地產稅框架之下的修訂,未來住宅保有環節產生的稅收收入,將全額歸地方財政所有。而《暫行條例》屬於國務院規章范疇,修訂隻需國務院批準即可生效執行。 現行《暫行條例》實際上系以房產原值計征,但一旦針對住宅的優惠免征待遇取消後,按照原值對住宅計征房地產稅的模式,存在發生改變的可能性。此前,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尹伯欽表示,城鎮房地產稅征收的稅基,可以考慮以評估值進行計征,同時采用差別稅率。 財政部統計顯示,2008年中國城鎮房地產稅收入為680.4億元,2009年該稅種稅收為803.64億元,約占當年度全國財政收入總額的2.9%。地方政府的增收動力由此可見一斑。 |
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城鎮房地產稅免征優惠或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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