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星期四

東方園林30億大單風險隱現

東方園林30億大單風險隱現

東方園林30億大單風險隱現


  6月17日,一度榮膺滬深第一高價股的東方園林(002310.SZ)再次讓出瞭頭把交椅。當日東方園林低開低走,很快殺至跌停。

  此前,30億元天量訂單使上市僅半年時間的東方園林成瞭熊市的明星。隨著該公司陸續宣佈在鞍山、大同、張北等地簽約城市園林綠化大單,其股價逆市上漲158.36%。

  然而在這一片繁榮背後,業內人士開始擔心依靠墊付工程款接活的東方園林,有可能受累於2012年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支付危機。

  一個月拿下5年訂單

  2010年的5月堪稱東方園林的幸運月。2010年5月7日,上市公司與大同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服務中心簽訂瞭《大同市文瀛湖項目景觀工程合同》,涉及400萬平方米的園林綠化項目合同總金額高達12億元。2天後,東方園林股份又與河北省張北縣人民政府簽訂《張北縣東洋河、玻璃彩河景觀綠化工程建設合同書》、《張北風電基地園林景觀工程建設合同書》兩個框架協議,協議金額分別為1.8億元和5970萬元。

  5月21日,東方園林與鞍山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簽訂瞭《鞍山市城市景觀工程合作協議書》, 承擔鞍山市萬水河兩岸景觀工程、湯崗溫泉城景觀工程以及城區4個體育公園,三項共計景觀面積535萬平方米,協議總金額16億元。

  短短半個月時間裡,東方園林便簽下30億元的大單。年報顯示,該公司2008年、2009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隻有4.16億元和5.84億元。照此計算,30億大單是東方園林2009年營業收入的5倍。以上述合同執行期平均為2年計算,僅這3份大單足以讓東方園林的營業收入增長200%。

  面對突然而至的大單和股價瘋漲,市場的質疑聲不斷,投資者擔心有可能出現類似杭蕭鋼構300多億安哥拉項目最終無疾而終的結局。對此東方園林董秘辦工作人員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以合同形式確定的項目,執行金額不會發生變化。如果是協議形式,未來可能會有所變動。

  記著註意到,盡管東方園林所簽的3個大單中,除大同項目采用合同形式外,張北、鞍山兩地總額18.4億元的項目均屬框架性協議,公告中稱合同的簽訂時間、金額、工期仍具有不確定性。

  30億大單多是框架性合同

  據我所知,東方園林是國內比較大的城市園林類公司,在行業內排名靠前,這些合同的真實性應該不存在問題,它最大的風險在於將來的回款。現在很多地方政府借助融資平臺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如果房地產在未來受到持續調控,地方政府可能沒有財力支付這些費用。北京致遠達經略規劃設計院規劃總監王磊告訴記者。

  據王磊介紹,目前地方政府經營城市的模式一般是:市政基礎建設(包括道路、供水、供電等公用設施建設)——園林綠化———提升周邊土地價值——房地產開發。前兩個部分是主要投入階段,最後通過土地拍賣收回成本。如果房地產市場轉冷,土地拍賣不能收回投資,則地方政府將面臨支付危機。

  “做地方政府項目有兩個特點,一是不會被賴賬,比較安全。二是回款周期較長,地方政府能拖就拖。當然,這是前幾年的情況,將來恐怕就難講瞭。現在很多地方政府債務占GDP比例和財政收入的比例達到警戒水平,並且這些債務在2012年前後將進入還款付息的高峰期。就拿張北縣為例,2009年的財政收入隻有3億元,卻要做2.4億元的城市景觀工程,即使這些項目分成兩年來做,一年也要1.2億元,財政收入是否支持是個問題。”王磊表示。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面對這種疑問,東方園林董秘武建軍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電話采訪時隻表示張北項目的資金來源於當地政府的財政安排。財政收入是個增長的概念,不能隻靜態的看。他解釋道。

  那麼,30億元的大單會否半途而廢,讓投資者空歡喜一場呢?記者查閱3份合同的公告書,發現僅有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撥付應撥的工程款,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字樣,但對於項目中途下馬造成損失的賠償並沒有明確約定。

  我們在尋找項目的時候就很在意對方的支付能力,主要是考察當地GDP、財政收入等指標,另外當地領導的重視程度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如果項目被列入工作報告、發展規劃,那麼可信度就非常高。另外,在施工中我們是根據項目進度按月收取工程款,最後一筆約20%(記者註:相當於項目利潤部分)的款項是在驗收後收取。東方園林工作人員說。

  2012年考驗政府支付能力

  東方園林在鞍山上的項目有很大的運氣成分在裡面,再晚一個月恐怕就要有波折。一位知情人透露。

  據瞭解,為瞭進行投資高達16億元的城市景觀工程,鞍山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鞍山城投)在今年5月初發行瞭規模為20億元的公司債券。而鞍山城投正是當地政府的一個融資平臺。

  在鞍山城投債募集說明書中,人們可以清晰地看到當地政府為債券發行提供的信用支持。為瞭保證還款能力,鞍山城投發債前與鞍山市政府簽署《投資建設與轉讓收購協議》。協議中鞍山市政府委托鞍山城投投資建設鞍山市南沙河(萬水河)綜合整治工程項目、鞍山市立山區東西沙河危舊房改造工程項目和鞍山市職業教育基地建設項目,項目代建投資額為46.86 億元,代建投資利息為19.68 億元,鞍山市政府同意將總計66.54 億元作為項目的代建投資款項。

  而這66.54億元的代建投資款作為對當地政府的債權,實際上成為鞍山城投發行債券的履約擔保。

  時間僅僅過去1個月,國務院便在6月10日下發瞭《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地方各級政府不得以財政性收入、行政事業等單位的國有資產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提供擔保。對於融資平臺以對當地政府的債權作為履約保障的行為,《通知》也有明確規定,要求:對隻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且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融資平臺公司,今後不得再承擔融資任務。

  業內人士認為,國務院下發《通知》的一個背景是地方政府利用融資平臺舉債的規模迅速膨脹,償債風險日益加大。全國信貸登記系統監測顯示,2009年全年9.59萬億元的新增貸款有40%流入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地方政府的舉債規模,從2008年年初的1.7萬億元膨脹到2009年底的7.38萬億元。這一負債規模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2倍多。

  為測試地方政府的債務壓力,華泰聯合證券分析師荀玉根做瞭一番測算,在建設期為3年、項目貸款期為15年,未來3年財政收入保持年均增速13%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在2012年將進入還本付息期。此時,如果不考慮土地出讓金收入,債務本息額將占財政收入19.02%,考慮土地出讓金時則為15.72%。

  “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中,絕大部分要用於社保、醫療、事業單位工資等剛性支出上。當償債高峰來臨時,地方政府既要還債又要支付工程款,到底能有多少精力照顧後者,恐怕是東方園林需要考慮的因素。”王磊表示。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